
2020年上海居住证新证申办: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可申办;每年签注一次,逾期60天将被注销;旧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无需更换。
2020年上海积分居住证申请: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将动态调整;达标即享相关待遇,不涉及购买经适房;违反计生政策一票否决,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流程:积分可通过网络实现模拟估分,新证签发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那些人可以申请积分?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居住证积分。
★总积分规则是什么?
●总积分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见图解)

咨询地址及电话:
闸北/普陀校区:上海市汉中路18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东楼601室(恒丰路口)
徐汇/黄浦校区: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10号成人继续教育招生办204室(鲁班路口)
咨询电话:021-53010220 021-63171170 021-63175082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4、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A、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B、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C、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更具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6、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哪些情况可享受加分?(见图解)

那些情况下要被减分?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其中,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2、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3、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哪种情况被一票否决?
1、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哪些情况被注销?
1、是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注销的情形,包括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2、是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直接注销情形,包括持证人逾期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咨询地址及电话:
闸北/普陀校区:上海市汉中路18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东楼601室(恒丰路口)
徐汇/黄浦校区: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10号成人继续教育招生办204室(鲁班路口)
咨询电话:021-53010220 021-63171170 021-63175082
持证人如何申请积分?
1、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